新闻动态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发改委:24日起汽油涨165元/吨 柴油涨160元/吨

2014-6-23 21:09:16      点击: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5元和16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6月23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6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并累加上个调价周期未调价金额确定的。6月中旬以来,受地缘政治紧张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明显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历次调价回顾

2014年

6月23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65、160元/吨

5月23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70元/吨

5月9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50元/吨

4月24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55、145元/吨

3月26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35、130元/吨

2月26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205、200元/吨

1月24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30、125元/吨

1月10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25、120元/吨

2013年

12月12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60元/吨

11月28日24时

上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60、155元/吨

11月14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各160、155元/吨

10月31日24时

下调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每吨75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5元和16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980和785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9380元和825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标准品)

8815

8980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

7695

7855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7730

789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5540

5660

航空汽油(标准品)

10420

10610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汽油(标准品)

柴油(标准品)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9940

9175

天津市

9735

8610

河北省

9735

8610

山西省

9805

8665

辽宁省

9735

8610

吉林省

9735

8610

黑龙江省

9735

8610

上海市

9920

9145

江苏省

9790

8650

浙江省

9790

8665

安徽省

9785

8660

福建省

9810

8675

江西省

9790

8670

山东省

9745

8620

湖北省

9760

8635

湖南省

9800

8695

河南省

9755

8630

海南省

9880

9115

重庆市

9950

8820

广东省

9815

9050

广西自治区

9880

8745

宁夏自治区

9740

8610

甘肃省

9720

8630

新疆自治区

9515

8505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9750

8625

成都市

9955

8845

贵阳市

9915

8770

昆明市

9945

8800

西安市

9720

8620

西宁市

9700

8655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6月23日